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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農曆春節即將來臨,連假期間出遊,許多人會選擇搭乘計程車,台中市計程車循往例在春節期間加收費用,自今年1月28日0時起至2月6日24時止,計程車一律啟用「春節費率」,即每趟次加收50元;2月7日(初七)0時起計程車恢復原收費方式。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計程車實施「春節費率」期間,每趟次加收50元自動計入車資,所有計程車已全面啟用新表,乘客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支付車資,計程車也需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僅能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乘客只要支付計費表上所顯示的車資,避免計費表顯示車資後又額外加收費用產生爭議。
 
此外,為避免外籍人士乘車時因語言隔閡造成溝通困擾,交通局已印製三國語言(中、英、日)的收費說明貼紙,今年也特別準備韓國、泰國、印尼、越南等4個國家語言宣傳單,並發放至台中市計程車公(工)會、合作社,供計程車駕駛索取並張貼於車內明顯處;交通局也請公(工)會加強宣導,提升春節期間服務品質。
 
為督促計程車業者遵守計程車收費規定,交通局請民眾共同監督計程車業者,下車請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外,若有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駕駛姓名等詳細資訊,可向警察局(04-23296670、23293337)或1999話務中心反映。交通局呼籲,防疫期間,請民眾搭公共運具確實配合防疫戴口罩、掃描QR Code實名制登記,共同守護搭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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