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嘉特派員陳信利/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偵辦綠能大廠達德能源集團涉嫌行賄案,昨天(8日)晚上兵分多路搜索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及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及達德公司王姓負責人等人住家、辦公室等21處,約談沈宗隆等27人,許留賓、黃文祥及王姓負責人等人訊後今天交保,沈宗隆、王又民及達德潘姓高階主管、2名游姓議員助理等5人向法院聲請羈押。
雲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該署檢察官蕭仕庸、施家榮、蔡少勳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雲林縣調查站、臺中市調查處、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彰化縣憲兵隊,偵辦達德集團、雲林縣議會議長、議員等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
歷經長時間蒐證,於昨天同步對達德集團暨其下包商、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住處及服務處等共計21個地點執行搜索,扣得手機、現金、簿冊及相關資料後。
隨即通知達德集團王姓董事長、曾姓、廖姓、潘姓等高階主管及相關員工;議長、上開議員、議員助理及雲林縣政府公務員共計27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議長沈宗隆等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商業會計法重大等罪犯嫌重大,其中王姓負責人、曾姓、廖姓高階主管、議員許留賓、黃文祥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各以100萬元、15萬元、20萬元、30萬元、30萬元交保。
另認為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達德潘姓主管、2名游姓議員助理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
經檢調調查,達德集團於109年間開始準備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期間因地方人士、雲林縣議會部分議員反對,向雲林縣政府申請相關公文、建照、使照時不如預期順利。
檢方表示,達德集團為排除上開困難,尋求議長、上開議員支持,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以工程款夾帶賄款的方式,交付、收受共計新臺幣2600餘萬元賄款,
檢方指出,議長及上開議員則協助達德集團取得相關公文,且利用身為議員,有對雲林縣政府質詢、監督的權力,施壓雲林縣政府官員,甚至修改自治條例法規,以期能順利為達德集團取得相關建造、使照。
雲林地署檢察長張春暉重申,綠能建設是國家既定的核心能源政策,因此呼籲 相關立法機關、行政部門應依法行政,民間綠能投資業者也應循合法管道進行投資建設。
若事涉不法,雲林地署及司法調查機關必將嚴加查辦,作為維護法治社會及經濟發展秩序的堅強後盾。
議長沈宗隆涉嫌收賄遭檢方聲押,達德能源集團也捲入其中。達德稍早公開聲明表示:「達德能源在台耕耘20年,向來秉持所有開發流程絕對合法。本集團王前董事長已於去年卸任,針對本次檢調調查,達德能源尊重亦將全力配合。」
有關雲檢偵辦達德集團行賄案件,雲林縣政府發布聲明稿指出:「雲林縣政府推動縣政及公務執行均奉行清廉嚴守法治,尊重司法決不護短,本案已向檢調說明,縣府將會全力配合檢調調查,杜絕不法情事,由於本案尚在調查階段,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相關細節不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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