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因應烟花颱風生成襲台機會高,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長張大春提醒各事業單位強化防災工作,並做好自主檢查及應變措施,勞工局將加強列管各高風險工地,避免發生職業災害,如未依規辦理,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高處30萬元罰鍰。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施工架、臨時構造物、固定式起重機(塔吊)等受強風侵襲,易釀成倒塌墜落災害;河川護堤及清淤、山區工程等可能導致溺水及土石流掩埋災害;此外,也可能發生潮濕場所用電設備及線路感電等災害。
張大春提醒,各事業單位及營造工地於颱風來臨前應採取措施,包括營造工地搭設的外牆施工架應增設繫牆桿或斜撐、拆除帆布減少受風面積以增加穩定性,並於強風、大雨前停止作業。
工地固定式起重機(塔吊)主柱應以牽索繫牢,並停妥吊鉤、伸臂及將旋轉煞車放開,須先確認空迴時不會有撞擊、感電等危害;地下室或土方開挖應補強擋土支撐,並增置砂包防止雨水灌入;營造工地或廠房內有飛落之虞的物體應固定或變更堆放處所,防止掉落造成危害。
此外,颱風前後在有發生水位暴漲或土石流之虞地區作業者,應建立作業聯絡系統、選任專責警戒人員,並準備救生衣、救生圈、動力救生船等設施;房屋、橋梁等修繕或拆除作業,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並配合現場作業情況,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或捲揚式防墜器,電動機具並應確認無漏電之虞,搶修時則應注意感電預防及安全。
張大春呼籲,各營造工地應責成專任工程人員,重新檢核施工架設計強度,加強落實工安措施,在颱風來襲前完成自主檢查;此外,風災後事業單位也須實施復健自主檢查,針對營造工地施工架及模板等臨時構造部分,確保其穩定而無危險。若對於危害預防有疑問,可向台中市勞動檢查處04-22289111分機3680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