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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補助身障者參加公職考試的補習費,符合條件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非現任公職人員的身障朋友,皆可申請。勞工局表示,身障朋友參加公職考試補習課程,面授課程最高補助3萬元,報名課程後即先補助最高15000元,順利考取資格領到及格證書後,再補助學費最高15000元,去年共48名身障者受惠。

 

勞工局代理局長羅群穆表示,身障朋友在求職過程中,所面臨的困難與辛苦往往相對較多,想參加公職考試進入公部門,可能又受限於高昂的補習費。為解決身障朋友的困境,勞工局推動身心障礙者補習學費補助方案,身障朋友參加公職考試補習課程,面授課程最高補助3萬元。

 

羅群穆進一步指出,考量障別的多樣性,若身障朋友報名的是函授補習課程,報名後即先補助最高7500元,順利考取資格領到及格證書後,再補助學費最高7500元,合計最高補助15000元,讓身障朋友不用到補習班上課,也能在家補習。

 

獲得此項補助、並於去年順利通過身障特考司法五等考試的陳小姐表示,過去在職場由臨時人員轉為正式人員之際,因身障身分,遭雇主解雇,為了能夠獲得穩定的工作,因而有轉換跑道服公職的念頭。由於肩負家人期待及經濟的雙重壓力,僅能用積蓄來支應高額的補習費用,還好有勞工局的補助,讓她能專注於準備考試,也相信此補助能協助其他身障考生順利考取公職。

 

羅群穆說,只要年滿18歲以上、65歲以下,報名參加公職補習課程時,設籍台中市6個月以上,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即可申請此項補助。有關補助詳情,可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首頁/勞工服務/特殊勞工/身障勞工專區」項下查詢,或洽詢04-22289111分機3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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