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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18日召開第六次定期會市長施政總報告議程,市議員黃守達指出,去年他於議會質詢聯勤進度,社會局長表示NPO中心(非營利組織與志工發展中心工程)的興建有地上10樓、9樓、7樓等版本正在討論中,當時也因方案尚在調整規劃中,所以都沒編預算。去年辦理聯勤會勘時,市府又再度擬出3樓、7樓、9樓的版本,方案變來變去,一直遲未定案。
 
市長盧秀燕說明表示,此案是在她立委任內、前市長胡志強時期,向中央爭取,當時規劃婦幼館,到市長林佳龍希望規劃非營利組織(NPO),為兼顧各方需求,市府重新盤點,在與各界研討後,將通盤規劃,大方向定案後,後續細節就能逐步推動。
 
市府說明,此NPO案基地用途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在配合文資審議建議「局部保存、新舊共融」,保留部分既有建築及樹木以延續歷史記憶的方式,調整規劃設計規模量體,並將台中市重要社會福利設施,納入NPO中心整體規劃,以求社會福利服務在本用地最佳化運用。另考量該區停車位不足,市府規劃增設停車位數量,並對外提供全時的停車使用管理,解決週遭停車問題,目前正調整規劃方案中。
 
黃守達表示,既然明年度的預算已編列,市府應該明確公布NPO中心的規模與後續用途。社會局長彭懷真回覆,未來NPO中心將以地上四層,地下三層來規劃。
 
黃守達質疑,從最開始的10樓,到後來只剩4樓,規模越蓋越小,樓層越來越少。盧市長說是為了「局部保留、新舊共構」才不得已只能蓋4樓。對此?守達指出,去年社會局提出的7樓版本,就是以新舊共構為前提在規劃,為何如今說法驟變,前後對不起來?
 
黃守達也指出,施政報告提及將以跨局處整合方式,來推動西區兒童運動中心,且目前選址就位於聯勤NPO大樓。施政計畫內,也提到運動局已向社會局提出需求,要留設兒運中心所需空間。蓋西區兒童中心,看來已經勢在必行。
 
黃守達強調,去年他曾經提案爭取在西區設立國民運動中心,探討是否可能在樂群街第三河川局舊總部來蓋國民運動中心。當時主要因為土地使用分區問題卡關,遲未有進度。現在台中市將有兒童運動中心,當然樂見其成。
 
長春兒童運動中心有兒童體適能室,潭子兒童運動中心有兒童閱覽室、兒童游泳池、多功能教室。黃守達質疑,西區的兒童運動中心主軸會是什麼?會有什麼?要怎麼蓋?會有什麼功能?市府應向市民說清楚,不要到時候只是一個沒經過規劃的小隔間,只為了應付盧市長的選前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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