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永靖鄉福興村﹁太陽能板光電﹂陳抗事件衍生司法訴訟案外案,代表會認有被鄉長魏碩衛在村民陳抗公所說明會上影射官商勾結之嫌,今(28)日由副主席黃玉雪和兩代表吳國隆、詹勳英等3人出面至彰化地檢署按鈴控告魏鄉長加重誹謗,要求檢察官立即偵辦。
針對代表指控,魏鄉長回應表示尊重,但聲明絕無刻意妨害代表名譽情事,期盼代表回歸本案焦點,冷靜思考如何尋求最佳解決方案才是正途。
黃玉雪和吳國隆、詹勳英等3人由前立委陳朝容、縣議員鄭俊雄和鄉代會主席林致安、代表陳俊安等人陪同提告,告訴狀指出,本月20日上午10點,鄉長魏碩衛在鄉公所3樓大禮堂接見反對設置太陽能板陳情案的福興村民時影射告訴人涉及官商勾結情事,此舉足以使人產生懷疑或毀損或貶抑告訴人的人格聲譽,屬刑法﹁加重誹謗﹂行為,請檢察官依法加重其刑。
訴狀說,告訴人受公所邀請參加﹁第六公墓(福興村)遷葬普渡法會,后土尊神起土儀式﹂,且事前不知當日含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和遷葬整地計畫標租案﹂,此案係由鄉公所辦理,代表會未參與,也收到邀請函,魏鄉長在本案辦理標租案時曾任代表,應有收到邀請函,但竟在20日的村民陳抗說明會上宣稱未受邀參加典禮,不知道有法會這件事,且以事前準備的相片以影射方式暗喻告訴人涉嫌官商勾結,對告訴人的人格評價顯有貶損情事。
魏碩衛鄉長指出,第六公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和遷葬整地計畫案,係公所於109年簽訂的,非他本人決策,但他身為鄉長,應責無旁貸一肩扛起,對村民質疑,他一再表示將再召開協調會,向村民分析太陽能光電設置的利弊得失,以獲最大共識,期盼與代表會一起尋求解決方案。
對代表的妨害名譽控告,魏鄉長除錯愕和遺憾外,也表示尊重,他說,20日的說明會他只是依公所在2020年10月11日的臉書紀錄和照片所載,對當日動土典禮集會以客觀角度說明,與會者知情與否屬可受公評之事,他絕無刻意妨害代表名譽,期盼與代表坐下來溝通,找出解決方案,公所將會盡最大努力尋求代表會支持,為永靖鄉共創美好生活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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