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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雲林縣國土計畫說明會昨天(12日)晚間前進林內鄉,與會民代及鄉親齊呼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對雲林不公平,要求縣府不要替政策空白支票背書,在中央還未給予縣府8大訴求答覆釐清前,不可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
 
縣長張麗善強調,雲林縣政府一定持續爭取「農業權」入法,積極保障農民權益!
 
縣政府指出,國土計畫法預定明年實施,但相關法令權利義務,以及人民財產權、知的權力均未獲得保障,尤其國土功能分區劃設缺乏說明,且仍有多項子法未公告實施,地方政府及民眾憂心疑慮。
 
縣府為此分別於全縣20鄉鎮市召開說明會,說明國土計畫並蒐集民眾意見轉達中央,向中央爭取展期、補貼及修法,納入國土功能分區圖第三階中檢討,保障民眾權益,加速雲林縣整體發展。
 
張縣長表示,雲林縣是農業大縣,農業永續發展非常重要,國土計畫法中要求雲林縣負起國家糧食安全,既然國家要求雲林承擔國家糧食安全責任,損及農民權益,縣府就必須捍衛「農業權」!
 
包括農民權益、農民福利、農地價值與農作物價格都必須保障。
 
因此縣府於110年即提出雲林縣國土計畫法要將農業權納入,也是全國唯一將農業權納入縣市國土計畫書的縣市,積極保障農業發展,也要爭取農業「特別犧牲、特別補償」!
 
張縣長說,中央於今年4月26日預告「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影響民眾相關權益的建蔽率、容積率、容許使用條件等都在草案中規範,對雲林廣大農民影響深遠。
 
在國土計畫功能劃分、農地農用分配比例及補償、農民的權利及收入保障配套措施尚未明確下,縣府站在保護農民權益及農業發展立場,針對國土計畫提出8大訴求及32項疑問,在中央還未給予答覆釐清前,縣府不會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
 
立委張嘉郡指出,國土計畫法推動至今仍無法給民眾說清楚講明白,尤其對農民權益的影響毫無交待,她與立委丁學忠已於立法院提案,要求國土計畫法必須延後實施2至3年。
 
她強調,雲林縣農1用地劃設面積高達6萬多公頃,可能造成農地價值降低,更使地方發展受限!
 
張立委表示,縣政府提出的農業權早經中央審議,另縣府又於今年6月24日邀請中央官員到縣府,進行國土計畫法說明會並提出8大訴求。
 
包括農1農2的補貼差異、檢舉獎金額度等,中央至今未做出任何回應,漠視地方意見。
 
張立委說,中央對各分區權益與限制權責,包括農1、農2區別等實質內容與影響說不清楚,甚至表示9月才有較明確結論,卻要縣府6月底提送雲林國土計畫第三階段至中央審查。
 
這等同要地方對農業不公平的「空白支票」背書,地方絕對不接受,她一定和鄉親站在一起,力挺縣府捍衛農民權利的決心,在中央為農民發聲!
 
林內鄉長劉姿言提出3點建議,希望縣府替林內爭取、替農民發聲,包括:
 
1.林內鄉非屬農地重劃區,無給、排水路及農路規劃,農地無法有效發展,應將鄉內農1全部改為農2。
 
2.劃設為國土保育區的現有承租為農作者,爾後如無法繼續,應予補償措施。
 
3.城鄉2-1應擴大規劃範圍,九芎村介於林內鄉都市計畫區與斗六市之間,鄰近工業區與國道交流道,近年人口數持續增加,應擴大以利地方發展。
 
林內場說明會首先由縣府城鄉處處長林長造及地政處處長蘇瑞元說明國土計畫期程,與國土計畫法施行前後對農地使用、城鄉發展可能造成的影響,並報告縣府為捍衛民眾權益、保障農地價值及雲林發展的相關作為。
 
包括農業權入憲、「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取消檢舉制度、降低罰鍰上限、農業發展權轉移等8大訴求,要求中央具體回應,在取得中央的回應後才會續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至中央審查,以保障農民權益。
 
蘇處長指出,根據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林內鄉總面積5208公頃,其中國土保育區劃設2313公頃、農業發展區2522公頃(農一774、農二1363、農三299、農四27、農五59)、城鄉發展區374公頃。
 
其中使用受限、影響林內鄉未來發展最大的農1農2高達2137公頃,城鄉發展區僅374公頃,縣府與地方都難以接受!
 
林內鄉說明會於林內國小活動中心舉行,包括縣長張麗善、副縣長謝淑亞、立委張嘉郡、縣政總顧問張清良、議員林岳璋、賴淑娞、張維崢及陳芳盈等人到場參與,全力捍衛農民權益。
 
另在地林內鄉長劉姿言、鄉代會主席許林玉琴、鄉農會理事長王世明、常務監事徐秀珠及總幹事黃國洲、多位鄉民代表、各村村長及數百位鄉親熱情與會,表達基層心聲,人潮擠滿會場、座無虛席,共同關心切身的農地權益議題。(圖、影音/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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