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台中市太平區調解委員會每星期只安排2天辨理調解業務,多位里長日前在擴大區務會議中反映,雖然符合每星期16小時的規定,不過服務天數明顯不足,民眾選擇性不多,要求將現有2天增加為4天,加強為民服務。
法制局長李善植回應表示,目前各區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時間,均由各區調解會開會決定,法令上並無硬性規定每週需調解幾天。目前太平區公所安排週一、週二上、下午固定調解,每週總場次共有四次。
但除此之外,太平區調解會其餘週三、四、五亦可配合民眾預約調解,另外每週一晚上七時於太平交通分隊亦提供夜間調解服務,如假日需要調解,該區亦有委員可提供24小時便民機動調解服務,尚不致於影響該區民眾調解權益。
太平區福隆里長黃楷能、宜昌里長林進發、坪林里長賴啓誠、永隆里長張立緯、中平里長李月娥聯署提出臨時動議強調,太平人口高達19多萬人,糾紛頻傳,需要調解的事件繁多,不過目前調解會只安排2天辨理調解業務,外界反映調解天數不足,大家工作忙碌,經常無法配合前往調解,為民服務不夠完善。
他們表示,相較於大里區、霧峰區、北屯區每星期調解都為4天,提供民眾更多選擇的空間,其中霧峰人口數比太平還少,卻能提供每星期4天的調解服務。
他們強調,太平調解時間集中在星期一和星期二(上午、下午)符合每週16小時的規定,只是民眾選擇空間不多,「天數應該重於時數」,因此要求將現有2天增加為4天,落實便民服務,確保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