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臺中市大肚區70歲陳姓婦人於日前至大肚區沙田路沿線撿拾資源回收,途中將機車停置大肚區沙田路三段附近巷子內後,就至他處處事。沒想到事情處理完畢後,要離開時卻忘記機車停放位置。由於機車是平常撿拾資源回收的重要工具,且家境又不是很寬裕,心中焦急之時,隨即跑進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大肚分駐所報案。
員警賴威廷、謝馨緯恰好當時正在調閱其他案件監視器,聽到陳婦的陳述後,隨即詢問她從何處來,並由陳婦的行經路線一一調閱監視器。因陳婦無法清楚表達自己路線,賴員、謝員認為這樣無法順利將陳婦的機車找回,並決定出門以步行的方式帶著陳婦一起走,再請陳婦仔細回想,終於走了約3公里之遠的路程在巷內中找到陳婦平常撿拾資源回收的重要工具。
陳婦對於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大肚分駐所受理案件到結案的方式、速度及態度非常讚揚,也對警方的能力大表肯定,並連說「真的不好意思,讓兩位員警一起走這麼久找回我的愛車,真的非常厲害!」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大肚分駐所所長劉峪銓呼籲民眾停放交通工具時,應紀錄停放位置,以免因一時遺忘而遺失交通工具。
報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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