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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為推動個人、機構、專業團體及公務機關妥善處理醫療事故與醫療爭議,辦理「醫療事故關懷服務績優表揚計畫」,其中一項為鼓勵縣市政府衛生局運用創新方案,提升醫療爭議相關業務或調解品質,評選執行成效卓越的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授予「公務績優獎」。縣府衛生局自民國96年起迄今,致力於縣內醫療事故關懷及爭議協處,將過去執行模式及品質加以精進,於113年度再次榮獲公務機關「公務績優獎」。 
縣府衛生局長陳南松表示,感謝本縣醫界及法界專家長期以來的鼎力相助,對縣內的醫療爭議調解不遺餘力,於113年1月1日「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施行後,醫法兩大領域持續齊心合作,讓衛生局調解業務更臻完善,更貼近民眾醫療調解實際需求,成為醫病關係的修補協調者。 
陳局長指出,新法施行後,有鑑於各界積極推行調解機制,讓醫病雙方更願意拋開成見接受第三方協調;回顧過去調解案件數,106年至112年本縣衛生局總受理調處件數約50餘件;而113年單年度已受理18件,顯示衛生局醫療爭議調解業務已成為本縣重要的爭議調解管道。 
為維持調解運作量能,衛生局因地制宜建立完整調解機制、充實執行人力,並滾動式調整運作制度;重視與地方法院、地方檢察署、醫師公會、醫療機構合作關係,以提昇醫療品質為首要目標,打造和諧醫療氛圍、降低醫療糾紛風險。 
 衛生局將持續努力不懈提供縣內所有醫療機構與縣民的調解平台,創造友善醫療環境,改善醫療執業環境、營造縣內重視病人安全文化、提升縣內醫療品質, 秉持「即時關懷」、「調解先行」、「事故預防」為宗旨,減少不必要爭訟及影響醫療業務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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