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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中市警六分局交通分隊爆出警員集體以「代簽」方次竄改勤務表,一名蔡姓小隊長指示六名隊員使用「擦擦筆」在勤務表上幫他代簽,待自己上班後擦掉重簽,以此製造正常出、退勤假象;副分局長何孟宗十二日指出,警方已將蔡姓小隊長等七名員警記過、申誡懲處,另依詐欺罪嫌將蔡小隊長送辦,以釐清有無詐領加班費。
    警方表示,蔡姓小隊長在近兩、三年於交通分隊期間,疑為便宜行事,若遇上自己有事無法準時上班,就會指示同隊的六名隊員,使用擦擦筆在出、退勤紀錄表上,先簽上警員自己名字後,待蔡實際抵達分隊上班,再將字跡擦掉重新簽名,以此製造出勤紀錄正常假象。
    警方接獲檢舉展開調查,在第一時間將蔡小隊長調至警備隊、而後又改調東勢分局,為釐清蔡有無指示隊員代簽一事,警方查知擦擦筆墨水特性,就算擦掉後於零下十度低溫仍會顯現筆跡,直接將歷年出勤紀錄等統統送進冷凍庫。
    督察單位查出,已有十幾筆代簽紀錄經「冷凍現形」,也確認當時蔡小隊長有指示隊員代簽,是由隊員簽上自己名字,待蔡到場上班再擦掉後改簽自己名字。
    何孟宗表示,蔡姓小隊長違反紀律,已對他記過兩次,改調行政警察職務、調整服務地區,另外協助預留出入登記簿空格的六名警員分記申誡,同樣改調行政警察、調整服務地區,而時任蔡姓、柯姓分隊長因督導不周也受申誡懲處。
    由於事關出勤有無請領加班費?,警方調查後已將蔡小隊長列詐欺罪嫌疑人,其餘六名警員列為關係人,一併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圖說:交通分隊員警驚傳以擦擦筆代簽上班的荒唐事。(記者許順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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