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全運在雲林
嘉市潮選店
日本沖繩月
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光織影舞
業配廠商

 【記者 彭可/臺北報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本(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納管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內政部並於本年8月12日會銜經濟部公告查禁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防止不法分子為規避管制,以化整為零之方式,利用模擬槍零件組裝改造為具殺傷力之非法槍枝,危害社會治安。

警政署呼籲,為保障修法前已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民眾的權益,可申請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截止期限為明(114)年2月12日,請民眾儘速於期限屆滿前攜帶「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的警察局、分局或分駐(派出)所辦理報備持有,並刻印辨識碼後即可繼續合法持有;若自願繳銷可向任一所在地警察局、分局或分駐(派出)所辦理。

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之民眾,未於期限前完成報備程序,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 警政署表示,全國警察機關將強力取締擁有非法槍枝、刀械之組織幫派或不法之徒,刨根溯源,打擊犯罪,嚴查嚴辦,保障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阻斷改造槍枝零件來源 警政署 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期限前應報備。(圖/警政署 提供)

分享

藝鳴驚人-三峽靜園聯展 即將開幕

刑事警察局林姓警政監涉貪案 警署 將立予二大過免職汰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