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大甲鎮瀾宮將於24日召開信徒大會,台中市議員施志昌今21日與信徒易錦隆召開記者會,批鎮瀾宮19日才發會議通知,通知單也未載明董監事改選,新的信徒代表是否已經產生以及如何產生、信徒代表是否符合捐助章程,以及鎮瀾宮已遭人檢舉進入司法調查,施志昌認為,在這些爭議未解決之前,民政局應立即要求停止選舉,若執意改選,也應不予備查!也質疑民政局包庇,而易錦隆更質疑116名信徒代表中有52人是里長,不符信徒代表資格,要求民政局調查。
對此,民政局回應表示,宗教團體為使新舊任董監事任期得以銜接,於上屆董監事任期屆滿前進行改選,其董監事任期生效日期仍從當屆任期屆滿後,接續起算。對於外界質疑鎮瀾宮改選程序不符、中市民政局失職包庇,民政局提出「3大聲明」駁斥,希望外界不要以訛傳訛。
市議員施志昌指出,依據鎮瀾宮捐助章程與民法第 26 條第一項規定:「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會員(會員代表)。但因緊急事故召集臨時會議,經於開會前一日送達通知者,不在此限。」
然大甲鎮瀾宮卻急於4月19日發文通知4月24日召開「第十二屆信徒大會」,信徒最快也要20日才能收到通知,明顯於法不符。施志昌質問,鎮瀾宮並不屬緊急事故,為何卻要召開突擊式會議?難道是董事長選舉告急怕夜長夢多?
施志昌也指出,開過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大會的人都知道,開一個大會,至少要跟與會的人講開大會的目的是什麼?且為了讓全部的人都能參與,都能有足夠的時間準備,難道是想要趁社會大眾沒有關注暗渡陳倉?
此外,目前第十一屆信徒代表任期至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尚未屆滿,目前是第十一屆要選第十二屆董事?還是新的信徒代表已經產生?民政局民政科科長吳忠聖回覆,新的信徒代表已經產生,民政局也已經備查,為了讓兩屆間可以順利交接,因此會在任期屆滿前先選舉新的董事會。
易錦隆質疑,這些信徒代表是否符合捐助章程?現今捐助章程已經沒有甲安埔五十二里里長作為信徒代表,但為什麼里長還是收到開會通知?他立即向民政局檢舉,信徒代表並不合乎捐助章程規定,施志昌也要求民政局應立刻調查。
施志昌表示,過去針對大甲鎮瀾宮一連串爭議,台中市政府民政局卻毫無作為,一再推託認為大甲鎮瀾宮為私權爭議,只說利害關係人或信徒代表可以自行走法律途徑解決。然而這次鎮瀾宮所發會議通知明顯違法,民政局竟第一時間出來幫忙背書,而不是行使主關機關職權要求鎮瀾宮改正?顯然沆瀣一氣護航護到家!
易錦隆也痛批,大甲鎮瀾宮一連串爭議已有信徒檢舉,聲請檢察官報請法院,宣告解除大甲鎮瀾宮顏清標及董事會所有董事長董事職務等。目前最高檢察署已受理發交依法辦理。以大安鎮天宮以及豐原鎮清宮的例子,在司法調查完成以前應該暫停選舉,若執意要選,民政局也應不予備查。
民政局回應指出,第一、大甲鎮瀾宮係屬宗教性財團法人,其會議召開通知自不適用人民團體法應於15日前完成通知的限制。經查議員所引用的規定為人民團體法而非民法,另鎮瀾宮捐助章程內亦無15日前完成通知的相關規定。
第二、宗教團體召開信徒大會通知作業,應視宗教團體本身章程有無特別規定,若章程無特別規定,則無送達期日的限制,經查該宮章程無特別規定,此亦向內政部查證無虞。
第三,經詢鎮瀾宮相關信徒代表表示,鎮瀾宮開會通知已於4月19日掛號寄出,相關信徒代表20日已接獲通知,實未影響信徒代表個人權益,顯然相關人士之疑義實有欠公允。
民政局並重申,大甲鎮瀾宮董、監事將於4月24日進行改選,民政局絕對秉持行政中立,從嚴審查,防範不法,請社會大眾放心,也呼籲外界停止不實抹黑與造謠、混淆社會大眾視聽,刻意影響台中市政府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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