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王立任25日在市議會民政業務質詢表示,指揮中心公布24場域之工作人員/從業人員(含流動人員)皆應接種3劑COVID-19疫苗,已接種2劑疫苗且滿12週者,應儘速接種第3劑。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倘未完整接種3劑疫苗者,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但王立任提出質疑表示,現今民眾快篩劑一劑難求,那這些被要求的工作從業人員未打滿三劑者,如何取得相對應的快篩劑劑量?另外,要如何界定這快篩樣本是本人,且為三日內的?甚至被評估為不適合接種疫苗者,要應付一周一次的快篩,在在都是問題。
王立任亦表示,他肯定各單位對於相關防疫工作始終戰戰兢兢,由於快篩劑上不會顯示日期與名字,這是否反而成為防疫上的疏失。政府要求民眾出入以上場域,嚴格要求須打滿三劑疫苗,因此強烈建議相關維管局處一定要確實地落實防疫,莫讓一些細節處成為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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