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員警舉發交通違規開立罰單,常因字太潦草、看冇,引發罰單是否有效的爭議;雖然大部分申訴都被駁回,但難免給人員警素質有待加強的不良印象;前市議員張芬郁呼籲,市府應儘速編列足夠預算,幫員警配發隨身藍芽印表機,以利當場製發罰單,不要再出現手寫鬼畫符事件。
對此,警察局回應表示,現已採用警政署研發電子舉發製單系統,於109年及110年已購置攜帶式印表機249台,110年10月起採紙本舉發與電子舉發並行,進行交通違規舉發。另外,今年也將採購攜帶式印表機250台,目前已函報警政署採購,屆時將依各單位交通違規舉發案件量及M-POLICE載具數量,配發各分局外勤單位使用,以節省員警製單及入案建檔時間,邁向舉發交通違規全面電子化的目標。
繼台南出現一張「周氏捲蝦」、「岡山羊肉」有看沒有懂的手寫罰單,大里區黃姓民眾日前也接獲一張違規事實寫著疑似看來像「聞紅嬁、自行」的紅單,她端詳老半天,看冇,遂請恰巧掃街拜票經過的張芬郁幫其看仔細,了解是否有效、能否提出申訴。
張芬郁說,員警的字跡的確非常潦草,要仔細看、慢慢猜才懂,違規事實應該是「闖紅燈 直行」,但縱然像鬼畫符,引用的法條沒有錯誤,申訴成功的機率不高。記得報載,桃竹苗地區因有員警字跡潦草,遂大量購買、配發藍芽印表機,並通令使用機具製單,避免爭議,中市警怎沒聽聞有類似動作?
她指出,警政署應該曾下達字跡潦草員警一律使用電腦製單的指示,為什麼沒落實?這應該不是員警不使用,而是數量根本不夠吧。據了解,一個蠻大的分局才配發10台,中市警總計數量應該不到200台,你叫員警怎麼貫徹指令?呼籲台中市府應本著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原則,幫員警裝備齊全,讓民眾看員警出糗情況成為絕響。
警察局回應表示,鑒於使用電子舉發能有效提升員警執勤效率及減少手寫舉發單錯誤比例,提升執法品質,警察局現已採用警政署研發電子舉發製單系統,於109年及110年已購置攜帶式印表機249台,110年10月起採紙本舉發與電子舉發並行,進行交通違規舉發。
另外,警察局今年也將採購攜帶式印表機250台,目前已函報警政署採購,屆時將依各單位交通違規舉發案件量及M-POLICE載具數量,配發各分局外勤單位使用,以節省員警製單及入案建檔時間,邁向舉發交通違規全面電子化的目標。
警察局說明,目前攜帶式印表機搭配M-Police行動載具執行交通違規舉發,平均製單時間最快只需1分鐘,比傳統人工手寫製單約5分鐘,效率大幅提升,並可消除因手寫字跡潦草造成民眾詬病的疑慮。有關紙本舉發部分,警察局會持續向同仁宣導製單時,字跡應保持工整,避免因字跡潦草而致難以辨認,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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