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臺中市議員陳淑華29日在市議會財經業務質詢時表示,盧市府雖然提出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訂定房屋稅差別稅率,但是從市府提出的版本到審議過程根本沒看到盧市府為政策辯護,顯示盧市府提出囤房稅只是在騙聲量、做做樣子,無法落實居住正義,打囤房是做不到的。
對此,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市府制定囤房稅草案過程中,經內部多次開會討論,並辦理草案預告及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綜合考量平抑房價及整體經濟動能等效果後,提出市府版本送台中市議會審查;法規委員會審議前,地方稅務局也充分與委員溝通,並在會中充分說明及表達市府立場,全力為政策辯護,未來依議會修正通過版本實施後,將比較六都實施情形,持續滾動檢討。
市議員陳淑華,指出2019年以來,台中市房價所得比飆高到10.88,房貸負擔率飆高到43.5%,市民在台中購屋壓力越來越大要近11年不吃不喝。盧秀燕的前三年任期已讓房價所得比飆高到10.88,比林佳龍任內9.47,高1.41倍。也就是說年輕人、家戶要買房子要多花1.41年(約多1年5個月)才能買得起房,市民繳房貸賺100元要繳超過43元。
陳淑華主張,房屋不應該被視為商品,是人民安身立命之所,基於人民居住權益均衡,非自住房屋應累進課稅,必須要清楚表達遏止炒房的政策意思,不應放寬。
陳淑華表示,住房是人民的基本民生需求,也因此我們對自住房屋訂定較低的稅率,爭議是有幾戶才要適用3.6的稅率。
陳淑華指出,應先清楚定義,自住房屋的定義?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自住房屋三戶以內課1.2%的稅率。在數量面的條件,已清楚劃分出同一家戶在全台擁有超過4戶以上房屋,在稅法上才會被視為擁有非自住房屋。
陳淑華說,根據地方稅務局資料顯示,台中市非自住房屋共有106173戶,持有非自用住宅4戶以上(含4戶)3677人,持有5戶以上(含5戶)非自用住宅2075人。換句話說,依據剛通過3.6%累進房屋稅率只有2075人被課徵,一千人課不到一個人。這完全沒有抑制房價效果,甚至連暫緩房價上漲的作用都沒有。
大多自然人稅籍都至少還有3、4戶的購買空間,這個囤房制定的非自住5戶以上才課3.6%稅率,坊間房仲從業人員,都表示完全沒任何影響,訂這樣不會因此影響房價及買賣意願,最大的影響是利率。因為連同3戶自住房屋、4戶非自住房屋,會操作的人要持有7戶、第8戶才課得到3.6%;如果稅籍戶分戶的話,則會更多戶,所以不可能會有抑制囤房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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