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嘉特派員陳信利/雲林報導】民進黨雲林縣議員顏旭懋被控涉入漁船走私安非他命案,屏東地檢署昨天(29日)偵結起訴,建請法院量處無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罰金;民進黨雲林縣黨部針對本案,昨晚召開縣執委及評委會,決議立即開除顏旭懋黨籍,取消下屆縣議員黨內提名登記資格;縣黨部主委江宗保強調,民進黨對毒品「零容忍」,對黨員涉毒絕不寬貸,一律採最嚴厲處分!
民進黨縣評議委員會召集委員邱峯通指出,根據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39條規定,有關黨員懲罰事項,由各所屬黨部執行委員會提案,移送評議委員會議決。顏旭懋是雲林縣黨部黨員,黨部連夜召開縣執委會、評委會,與會委員認為其行為已嚴重損害黨的名譽,無異議通過開除顏旭懋黨籍,這項決議符合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相關規定,將立即發送紀律裁決書。
縣黨部主委江宗保表示,縣黨部執委、評委會決議開除顏旭懋黨籍,取消其黨內提名登記,貫徹黨中央對於毒品犯罪零容忍態度,不論是黨員或是黨公職人員都是同樣的標準,並不會因人設事,一切符合黨章規範。
江主委說,民進黨對黨公職人員提名都採取高道德標準,年底村里長、鄉鎮市代表、議員選舉提名作業,仍由縣黨部針對登記的40多名黨員同志進行各項資格審查中,還未報請黨中央核備,還未完成提名程序。
江主委強調,針對部分有心人士刻意誤導「顔旭懋為民進黨下屆雲林縣議員提名參選人」,藉此攻擊抺黑民進黨,如此惡劣的政治操弄,企圖用抺黑來謀取不當政治利益,強烈要求有心人立即停止散播不實訊息,黨部不排除對惡意散播不實訊息者提告!
顏旭懋被控涉入漁船走私安非他命案,屏東地檢署昨天偵結起訴,以顏旭懋運毒集團運輸毒品約有596公斤流入市面,約可供149萬人次施用,對社會危害巨大,建請法院量處無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罰金,因顏在羈押禁見期間仍有勾串證詞事實,檢方另聲請繼續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
檢方起訴書指出,顏旭懋等10人共組販毒集團,今年2月至4月間,多次商議運輸毒品相關事宜,顏先後提供千餘萬元資金,由集團同夥找到1艘未滿100噸(CT4)的漁船,做為境外接駁運輸毒品入境的工具,並在東沙島東南方90浬處海域,接駁總重800公斤的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進港,後來還在一家汽車旅館商討毒品出貨事宜。
檢方表示,這批毒品分批運離漁港,集團成員因安檢所人員上前盤查逃逸,還掉落一整個麻布袋毒品,部分闖關成功分送彰化、新竹,流入市面的甲基安非他命毒品數量約為500公斤,每公斤至少75萬元,估算犯罪所得約3億7500萬元。
檢方強調,顏旭懋身為民意代表,卻貪圖一己私利,明知甲基安非他命具有高成癮性,將使施用者身、心受毒品侵蝕,影響社會治安甚鉅,仍貪圖毒品高獲利性,參與運毒集團以牟利。顏為此案金主,遭查獲前交付前金已高達1700萬元,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羈押禁見期間仍傳話與集團成員勾串證詞,企圖脫免罪責,犯後態度惡劣不知悔改,建請法院對被告顏旭懋量處無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罰金。
顏旭懋針對被控涉案曾在臉書發表聲明,指稱「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對外解釋細節,日後將配合司法機關調查,本人相信司法必定會還我清白」、「希望不要以訛傳訛,妄加揣測,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若有惡意中傷、誹謗之有心人士,本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感謝大家的關心」。(圖/讀者與黨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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