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今(6/8)下午在學校舉行「南開科大董事會有意捐贈所轄南開科大予本校」校內公聽會。共計有152名師生以實體與線上的方式參與說明會,這也是暨大首度與所屬教職員工生公開討論南開科大擬捐贈的意向。暨大證實,確實已於5月31日接獲南開科大董事會函詢是否有意願承接所轄之南開科大。因此,根據南開開大的來文,暨大啟動了校內行政程序。首先進行校內的公聽會,聽取師生的建言;隨後將會逐步將該提案送交行政會議與校務會議討論,並將討論結果函覆南開科大。
在暨大校內公聽會中,暨大主任秘書曾永平開宗明義說明,此為擬「捐贈」案,並非「公併私」。因為根據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第3條規定「所稱合併,指二所以上國立大學校院連同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或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之合併」;私立學校法第34條「學校法人得同時或先後申請設立各級、各類學校,並得申請合併已立案之私立學校」。以上的規定,均適用「公公併」及「私私併」,但對於「公併私」目前尚無法源依據。
暨大主計室主任洪伯暉進一步表示,根據大專校院資訊公開平台的財務資料來看,南開科大學雜費佔總收入的66.41%。107學年度南開科大的學雜費收入約為4億;108學年度銳減為3億5仟萬;109學年度已經低於3億。再加上從目前至117年的整體生源將持續每年減少約8000人。因此,董事會若不提早規劃,未來恐有發不出全薪的危機,在校生到時候連能否「原校畢業」都不一定。南開科大董事會未雨綢繆,擬循私立學校法第72條規定,規劃將所轄之南開科大捐贈給暨大,實為勇於承擔與兼顧師生權益的作法,需要極大的決心與勇氣。
此外,於公聽會會中原專班余胤同學詢問,有傳聞「南開科大於捐贈後,南開科大所招收學生將可取得暨大畢業證書,該捐贈案是否會影響學生權益?」暨大澄清,尊重南開科大為維護師生於兩校商議階段之權益,持續辦理112學年度招生事宜。但仍需鄭重澄清南開科大停招後,是以「原校就學、原校畢業」原則安置既有學生,未來南開的學生將不會取得暨大所發出的畢業證書。暨大學生的權益與學歷的價值,絕不因此捐贈案而受影響。另,根據該校教師建議,南開董事會對其教職員應有完善的安置計畫,以減少南開教職過激言論與人心。
暨大表示,暨大做為南投縣唯一國立大學,倘得承接南開科大捐贈財產,將透過與南開科大所共建協作平臺,以豐沛研究能量橋接南開科大原有產業實務優勢,積極擴展對南投縣產業數位轉型之影響力,為南投發展願景注入活水、開創新局,以充分實踐大學社會責任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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