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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嘉特派員陳信利/雲林報導】立法院去年12月28日三讀通過《數位發展部組織法》,拍板定案行政院下新設數位發展部。雲林縣長張麗善今天(12日)由衷呼籲並建請縣籍3位立委摒除黨派立場,齊心向中央爭取「行政院數位發展部來雲林」以數位彌平台灣城鄉差距,共同打造雲林縣「智能宜居及焦點產業新門戶」!
 
行政院數位發展部主要是整體規劃國家數位發展政策的專責機關,未來將整合資訊、資安、電信、網路和傳播等5大領域,統籌數位治理與數位基礎建設,並協助公私部門數位轉型等相關業務,加速國家數位轉型政策目標。
 
縣長張麗善表示,考量行政院數位發展部需顧及交通便利及相關科技產業聯結,因此擇定建議設置於雲林縣虎尾鎮高鐵雲林車站特定區的行政專用區土地,縣府並於本月7日將本案相關點位資料函送行政院參酌。
 
縣府認為數位發展部辦公廳舍設於雲林高鐵行政專區用地,具備以下3點優勢:
 
1.交通便利:鄰近雲林高鐵站,由台北或高雄搭乘高鐵至該基地僅約1小時,與南投原址(含轉車時間)相較可縮短約1小時車程,雲林高鐵站步行至該基地僅約5分鐘。
 
2.土地已取得使用:土地管理機關為雲林縣政府,可立即申辦興建數位發展部相關辦公廳舍。
 
3.周邊公共服務設施逐步完善:包含雲林高鐵站、虎尾科學園區、虎尾科技大學中興校區、台大醫療中心、農博公園及布袋戲傳習中心等,使高鐵站周邊更具生活品質。
 
據了解,攸關台灣數位發展的行政院數位發展部,預計初期將分2處辦公,一處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位於台北市延平南路辦公大樓,另一處是鄰近台北車站的新光大樓,租用新光大樓部分樓層作為中繼辦公室。惟新光大樓租用3層樓中繼辦公室,1年租金將耗費近7千萬元,此舉已引發不少疑義。
 
外界認為數位發展部應突破過去選址思考模式,如將官署設在偏鄉,才能作為數位轉型的表率,初設尚未有實質建樹,即花費高額租金在高價地段租用辦公廳舍,是否會有觀感不佳等問題。
 
張縣長指出,縣府獲知行政院數位發展部辦公廳舍有地點設置問題時,即刻積極在雲林縣境內尋找適當地點供行政院選址參酌,縣府認為雲林高鐵特區行政專區用地極適合設置數發部。
 
縣府建議行政院將數位發展部官署設在偏鄉雲林,除可節省1年7千萬租金,並可凸顯用數位解決距離問題,展現中央政府用數位科技解決城鄉發展差距的決心!(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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