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現在各式網購與自製商品越來越多,甚至也有商家就直接會批發國外網購品來賣,但往往容易出現商品標示不實,廣告誇大的問題,影響消費者的權益,市府就必須加強查核來解決問題。台中市議員賴佳微15日在議會財經業務質詢時指出,台中市在110年查核商品標示件數是六都最少,市府行政怠惰,讓民眾消費權益沒保障!
對此,經發局長張峯源答詢表示,台中商品標示抽查數為人力問題,市府正積極檢討,努力補足人力。原本抽查量能是與區公所結合,但由於公所需要辦理防疫工作,抽查量能下降,不足部分會加緊補足。
賴佳微指出,根據統計六都在去年商品標示的抽查情形,抽查數最高的是新北 6855件、第二高台北6767件,第三高是台南的6015件,第四高的是桃園5782件,第五高的是高雄的5722件。台中敬陪末座,市府行政怠惰,居然僅查核了4554件。
賴佳微認為,這顯示台中市府完全不重視消費者權益保障,如果這些標示不實的商品上面找不到廠商電話、找不到廠商地址、甚至名稱,請問消費者買了以後發生消費爭議,要去找誰負責?如果是一些對於幾歲的孩子無法使用,或是應該拿遠一點的相關警語的標示不清,之後發生了意外,又該如何挽救?
賴佳微表示,台中市政府在最基本的消費產品把關都做不好,民眾在台中市的市場就更容易買到廣告不實、標示不清的產品,在台中消費就更容易遇上消費糾紛。如果市府不做把關,更嚴重的就是影響到外縣市民眾來台中市消費的感受,請問這樣要怎麼讓外縣市民眾有信心來台中消費,要怎麼相信台中市政府有能力辦好購物節?讓民眾無法信任台中市府有能力把事情做好,盧秀燕市長要負起最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