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縣長林明溱體恤基層員警辦案辛勞,積極改善汰換警用車輛,除動用111年度一般性補助款編列預算1 ,330萬元,並額外加碼家購車預算1,000萬元,給警察局新購21輛警用汽車及警用機車56輛,19日舉辦交車儀式,縣長林明溱特別到場主持授車及校閱儀式。
包括立法委員許淑華、縣議員賴燕雪、于秀英、張嘉哲、史雪燕、石慶龍、陳翰立、曾振炎及警察之友會理事長簡崇吉等人到場觀禮,紛紛肯定縣府能編列預算汰換警用汽機車,提升基層員警設備,有效提升士氣。
林縣長表示,本縣轄區幅員遼闊,道路狀況多屬崎嶇山路,車輛極易耗損,為因應緊急救難任務及各地區治安維護,亟需汰舊換新警用汽、機車,擔任縣長後就特別關心警察工作環境及裝備的完善與否,也經常到基層分駐(派出)所為警察同仁打氣,發現警用巡邏汽、機車老舊問題,所以指示財主單位,積極籌措財源,排除困難來逐年改善,希望能讓基層員警同仁都能有更完善的交通工具,提升辦案效率。
林縣長指出,自他就任縣長後,除補助汰換各式警用車輛經費1億7,439萬元外,其他包括新建整修27處警察廳舍、採購各種犯罪偵防及交通執法器材,各項經費及補助合計達5億7,268萬元,就是希望健全警務人員執法的勤務需求,提升維護社會治安效能。
警察局長黃永志表示,111年度共籌措2,330萬元購置警用汽車21輛(巡邏車13輛、侦防車8輛)、警用機車56輛(巡機車5輛、偵防機車11輛),有效舒解警用車輛老舊及不足的窘況,使警察同仁執法更能有效、快速及安全、機動打擊犯罪,提升為民服務效能,同時為配合政府實施「節能減碳措施」,採購的新車均符合環保署規定噪音及排氣審驗規定,未來將會分配到8個警察分局及少年隊、保安隊及後勤科等單位使用,感謝林縣長的支持,加碼經費讓警用車輛能汰舊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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