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高雄自強一路建築工地,今年已發生兩次嚴重坍方,導致鄰近房屋變危樓,居民流離失所。台中市議員陳文政31日在市議會都建水業務委員會質詢時表示,近兩年台中人口密集的舊市區,住宅新案開始增加,處處都有地下室工程,建議都發局應將現行鄰近房屋鑑定範圍,從開挖深度1倍以上,直接明定至3倍,保障鄰近居民與建方兩邊權益。
對此,都發局長黃文彬答詢指出,台北和台中地質差異在於土層不同,台中市是卵礫石層,台北市是黏土層;其次因土層不同,防護作業也有差異,台中市用擋土牆,台北市是連續壁,工法也不同。但針對台中市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中的1倍和3倍差異可再討論研議,討論過程中須請各區民眾配合勘查或鑑定,以保護民眾權益。
市議員陳文政對建築工地旁鄰屋鑑定範圍提出建議表示,台北市鄰屋鑑定範圍,規定為開挖深度的3倍;相較之下,台中只規定1倍以上,明顯不足。陳文政表示,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差異,主要是因為台北素地少,房屋多蓋在人口稠密、老舊房屋眾多的市區,所以鑑定範圍較大。
陳文政強調,因為台中近年重劃區地價狂飆,許多建商開始將目光轉至人口稠密的舊市區,主打機能便利和蛋黃地段,加速房屋去化。但台中舊市區建築的屋齡,多超過35年以上,已不比台北的房屋年輕;且當時的結構、用料、法規強度,都無法與921震後相比。
若鄰屋鑑定範圍太小,一但在開工後發生鄰損,在沒有事前鑑定的情況下,很難歸咎屋損原因,對建方與鄰近街坊來說,都相當沒保障,也造成社會與司法資源的浪費。因此,陳文政建議市府應參考台北市標準,將工地週邊房屋鑑定範圍明定至「開挖深度3倍」。
陳文政也強調,近年舊市區振興、除了大型建案進駐,也有許多老屋原地重建或改建。其中傳統的透天厝改建,多會遇到與鄰居間連續壁的糾紛。建議市府,推動街區再造、老屋整建的同時,也應納入「鄰屋鑑定」規範,以事前公正客觀的鑑定數據,在開工後發生鄰損時,可以儘速釐清責任,保障改建者與鄰居雙方的權益。
都發局長黃文彬答詢表示,基於近來拆照工程損壞鄰房事件,造成雙方私權爭議頻傳及工程延宕,為維護公共安全、預防災害、疏減建築紛爭,針對領有拆除執照的建築物若涉及「鄰房共同壁」或「建築物部分拆除者」,應檢具「臺中市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第5條第1項第3款經營造業及其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的拆除計畫書,且該計畫書應符合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再依據「臺中市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第4條規定,提送都發局指定機關學校或專業團體,評估其施工可行性,納入拆除計畫送都發局備查,才能申報拆除執照開工。
黃文彬提到,老屋若單獨拆除,不需鑑定;但現在很多建案是拆併建(拆除併新建),都發局要求在深度不變的範圍內作相關鑑定,希望民眾配合鑑定單位進入室內檢測,讓資料建置完善,涉及責任釐清也較不會有爭議。另老屋拆除部分,因很多老屋是連棟式,拆除後的結構行為不同,很容易造成防水和龜裂問題,民眾權益應受保障,有關相關鑑定辦法,包括個別拆除是否須鑑定,目前市府會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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