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陳姓男子欠稅2千萬元遭管收,立即託友繳款300萬元,法務部彰化執行分署考量中秋佳節將至,日上老婆有身孕,乃准予分期繳納而免予管收。
彰化分署行政執行官李鴻明說,民眾應繳納稅捐,切勿心存僥倖而脫產,企圖規避執行,以免遭限制出境、出海和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
李執行官說,籍設南投的陳姓男子,因未辦理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在網路大量銷售遊戲點數,經國稅局大屯稽徵所核課營業稅和罰鍰合計2千萬餘元,並移送彰化分署執行。
李鴻明說,分署查出陳男在欠稅後為規避查封,竟將名下不動產移轉登記在配偶和第三人,且名下帳戶有大額現金提領,抗稅心態明顯。
李執行官指出,陳男有能力每月以信用卡從事高額消費,並繳納高額壽險保費,據估計,陳男全年度保費和卡費金額高達300萬元,卻聲稱每月只能繳納1萬元,存心不願提高償還金額,顯已符合「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和「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管收事由。
分署說,承辦行政執行官李鴻明向彰化地院聲請管收,陳男表示要委任律師,但彰化地院仍裁定准予管收,陳男隨即將姿態放軟,並表示新婚妻子有孕在身,健康狀況不佳,他願意盡最大努力籌錢繳納,希望不要進入看守所過夜,陳男乃於同日晚上六點半由友人攜帶300萬元現金到分署繳納。
李執行官說,分署考量秋節將近及陳男有繳款誠意,其餘欠款同意分期,乃准陳男回家與家人過秋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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