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臺中市霧峰區64歲退休廖姓民眾去年至花市以新臺幣700元購買一盆「新疆和田大紅棗盆栽」擺放在自家門口欣賞,不料3月22日中午欲外出時發現該盆栽不見了,雖然價值不高,但也苦心栽培照顧了大半年,遂至霧峰分局霧峰派出所報案。
警員吳梓楠受理報案後並積極調閱周邊監視器,看了17個小時的監視器畫面,鍥而不捨終於發現可疑竊嫌,竊嫌張姓女子年約40歲原來是隔壁鄰居。
張女向警方坦承因為看到盆栽照顧的蠻漂亮的,想帶回去給娘家父親欣賞一下,看家中是否也要栽種相同的「新疆和田大紅棗」,結果忘了將原本的盆栽歸還,接獲警方通知後立即將該盆栽帶來派出所歸還失主,並與報案人達成和解,吳姓警員於案發隔日就迅速偵辦完畢,將案件依法移送分局及地檢署偵辦。
日前吳姓警員突然接獲通知,分局長將頒發獎勵令表揚,原來是廖姓報案人被吳員受理報案後認真積極的態度所感動,於4月11日親筆投書至警政署,內容表示感謝吳員,案無分大小,於百忙中仍積極調閱監視器進而破案,希望署長能給予適當之獎勵以資鼓勵基層員警士氣。
經警政署函文霧峰分局,分局長陳家銘知悉後,認為吳員的工作態度與精神值得為其他同仁的楷模,分局長親自去霧峰派出所頒發獎勵令,並將於分局聯合勤教公開表揚,除了鼓勵基層同仁士氣,亦希望所有同仁能標竿學習,民眾報案內容,無論大事小事都應該以同理心積極處理,盡心盡力為民服務。
霧峰分局長陳家銘表示,警察身為人民保母,維護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負有重大責任,並且發揮員警「多作功德,行善事」、「菩薩心警察行」之精神,彼此以「身在公門、好修行」互相激勵,做好為民服務工作的良好示範與工作指標,提供適切關懷、協助與照顧,期望市民大眾都能擁有尊嚴、溫馨與安全之生活環境,並展現員警親民、愛民溫暖的一面。
報社資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