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李姓男子(卅七歲)與薛姓女友(四十歲)在五日晚間至超商購買充電線造成意見分歧,致使李男情緒激動站在中清路快車道上大吼大叫,造成往來車輛閃躲避開、險象環生;臺中市警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員警獲報馳往處理時,這對情侶已移至路邊並表示不需協助,然警方告知李男「暴走行為」已經違規;副所長葉宇晟指出,針對李男違規行徑,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至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予以開罰。(記者許順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