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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嘉特派員陳信利/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局完成建置9處科技執法設備,經宣導1個月後,12月1日正式執法!其中「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金額1200元至3600元,縣警局提醒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護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也避免違規挨罰傷荷包!
 
雲林縣警局長李謀旺表示,縣警局為維持交通秩序,減少交通違規及降低交通事故,依縣境交通違規數量及交通事故發生數量等大數據,獲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補助2475萬元,選定縣內9處易違規及易肇事路口進行科技執法,並已完成建置9套「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
 
「當你察覺違規已來不及了!」該科技執法設備就設在各路口你的頭頂上方,透過超速感應器、闖紅燈感應器、AI車牌辨識系統、攝影機等系統,「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執行取締路口「超速、闖紅燈、未禮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行駛」等交通違規行為,立即拍照逕行告發。
 
縣警局交通隊長李仁指出,這項科技執法設備已於今年9月底建置完成,並於9月29日公告於雲林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https:// www.ylhpb.gov.tw,該科技執法設備除超速10公里內不舉發外,超過設定速度則該設備即會自動拍照取締。
 
對於未禮讓行人的認定,即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行走於行人穿越道上,無論號誌為何都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進方向距離行人在3公尺內(1個車道寬),就算是未禮讓行人,該設備即會自動偵測錄影取締,籲請駕駛人確實遵守,以免挨罰!(圖/雲林縣警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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