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上路,許多並不清楚規定,清水警分局大秀派出所長何易軒善用肢體語言宣導,要讓移工秒懂得法規。
電動二輪車輕巧方便不需考照,成為學生或移工組群最便利的代步工具,由於交通法規及車輛操作的不熟悉,不僅違規增加,肇事率也攀升,進而影響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今年十一月三十日開始施行。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符合三大條件:第一,駕駛年齡需滿十四歲;第二,駕駛向監理單位登記、領用、掛牌;第三,車輛需有投保強制車輛責任險,違規者則處依一定的罰緩,不過掛牌和投保皆有二年緩衝期,駕駛朋友們在有限的時間內,仍應盡快申請牌照及投保強制險。
清水警分局轄區有鄰近工業區及台中港,目前電動二輪車使用族群,外籍移工占大多數,為讓移工朋友提升交通安全意識,清水警分局梧棲分駐所、安寧所、大楊所及大秀所等為外籍移工朋友準備英語、越南語、印尼、泰國等各國語言的文宣品,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的相關法規資訊,讓移工朋友行車安全,也守住自己的荷包。
大秀所特別製作車牌樣式,由所長何易軒親自前往轄區工廠向移工宣導,何所長為加深移工們印象,還特別善用肢體語言來宣道,讓移工一目了然頻頻點頭表示「了解」之意。
清水警分局長游永中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入牌照管理後,將減少電動車違規亂象,於交通事故上更容易釐清駕駛人和車主肇責。游分長也呼籲民眾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配戴安全帽、勿雙載、勿違停及勿酒駕,警方加強宣導與執法,以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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