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7旬張姓婦人日前中午接到自稱張志忠警官來電,表示其涉嫌刑案,要求將帳戶內所有款項匯入指定帳戶,以釐清刑事責任。張婦嚇得跳上機車前往龍津郵局。途中,經過臺中烏日警察分局龍津派出所,想起龍津所長洪紹欽兩天前的防詐騙宣導,鼓起勇氣詢問真警察。
張婦神色慌張走進派出所,表示接獲未知來電指稱其身分證及健保卡遭盜用開戶,涉刑案要監管帳戶,指示其匯款新臺幣60萬元。當時在所內的洪紹欽所長聽聞張婦之詢問便上前了解,張婦一見是2天前在龍津里福順宮庄尾福德祠舉辦座談會的所長,格外親切,於是將來龍去脈告知洪紹欽。
洪紹欽耐心解釋此為「假檢警」之詐騙集團手法,並援以案例教育勸說。在洪紹欽解釋時,對方似乎發覺東窗事發,頻頻收回訊息。張婦一看到此情況,慶幸尚未匯款,感謝洪紹欽積極解釋即時攔阻避免遭詐騙。
龍津派出所所長洪紹欽表示,如有任何疑似詐騙的問題,都可直接至派出所臨櫃詢問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民眾不需要覺得不好意思,遇到任何詐騙問題,最重要的就是「查證」,才能有效地顧好荷包。
警察或司法機關偵辦案件,一定會以正式書面通知當事人,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提匯款或交付存摺,也要特別提醒家中長者若接到電話中提及「涉案」、「偵查不公開」、「監管帳戶」等關鍵用語,請再三向員警查證,以免遭到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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