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虐兒零容忍!台中市違反兒少法重大情節、保母及托嬰中心違規案件,「皆為六都最高」,但裁罰懲處卻幾乎是「六都最低」,市議員謝志忠、王立任、張玉嬿12日在議會民政業務質詢質詢社會局長彭懷真,這到底是守護業者、還是守護寶貝?要求必須拿出「虐兒0容忍」的堅決態度。
謝志忠表示,台中近期虐兒、施暴致死案件層出不窮,根據各縣市裁處公告,近年各縣市公告姓名之兒少法違法案件,從108至今,在盧秀燕市長任內近兩年半期間,台中違反高達76件為六都最多,細究原因,張玉嬿質疑市府態度會令家長有不安全的感覺!
謝志忠強調社會局態度有待檢討!從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媒合平臺,端看108至今「保母、托嬰中心違規案件」,台中竟然又是六都最高的23件;但是對於施虐者的責罰,台中幾乎是不痛不癢。
根據兒少法九十七條,違反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而台中裁罰幾乎都僅基本款六萬,達九成以上,令人質疑,這樣子違規者真的會怕嗎?反觀台北與新北,罰款超過10萬者甚至包含30萬的案件,包含一半以上,更不乏勒令停業,態度可見一斑。
王立任表示,台中市違反兒少法的案件這兩年高居不下,社會局應有積極的作為,並提出配套措施。台中市目前針對兒童或少年福利機構違反兒少法第83條虐兒事項的裁罰基準第一次處罰為6萬,然桃園市第一次處罰為6-14萬元,台北市第一次處罰為6-24萬元,相較於其他縣市的裁罰標準顯然偏低。因此要求社會局提高裁罰基準,降低未來虐兒案件。
謝志忠、王立任、張玉嬿強力要求,社會局必須拿出堅決的態度,加重懲處,勿枉勿從,才能真正落實「虐兒0容忍」,守護我們的寶貝,防止不可挽救的悲劇發生!
社會局長彭懷真回應表示,因積極辦理通報人員訓練及社區宣導,提昇責任通報人員敏感度,通報率高反而有助政府可及早介入協助。
彭懷真重申「兒虐零容忍」,身心虐待可裁罰6萬至60萬元,由於個案涉及情節各自不同,裁罰基準第3點明定「得依案情情節之輕重,依本基準酌予加重或減輕處罰」,並非僅依違規次數裁處。本市秉持勿枉勿縱,絕不輕忽,也會加強訪視稽查輔導托嬰中心,以降低托嬰中心發生不當對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