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二月迎元宵,家家戶戶都有一起吃湯圓的傳統習俗,取其團團圓圓、甜甜蜜蜜的好兆頭。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近期針對民眾常前往採買的生鮮超市、傳統市場、餐飲場所、大賣場等,抽驗20件紅白小湯圓及包餡湯圓與94件配料,共計114件,檢驗結果全數合格,將繼續加強稽查與抽驗,為市民食安把關。
食安處長傅瓊慧說明,此次針對販售湯圓及應景食材的餐飲業者、生鮮超市、傳統市場與賣場合計58家次,抽驗紅白小湯圓及包餡湯圓20件,檢驗防腐劑,也抽驗相關配料豆餡32件、乾豆類20件與紫(黑)米16件,檢驗色素、防腐劑與農藥殘留,並特別針對傳統元宵製作過程中會添加的澱粉類原料(糯米粉、在來米粉、太白粉等)抽驗26件,檢驗是否有非法添加物順丁烯二酸,抽驗結果全數合格。
傅瓊慧提醒,防腐劑雖可延長湯圓的保存期限及抑制微生物生長,但業者在食品製作過程所添加的任何添加物,都須符合食品法規規範,此次專案加強抽驗湯圓內防腐劑含量,如有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規格標準的規定,則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高處300萬元。
傅瓊慧也建議,民眾購買元宵食品,謹記選購4部曲,先找「包裝完整、標示清楚的產品」,要看「有效日期或保存條件」,留意「販售環境衛生」,勿購「來路不明、顏色太鮮豔或慘白產品」,確保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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