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中市議員羅廷瑋13日在議會民政委員會業務質詢表示,今年為了挽救生育率,政府大力推動各種補助及學童教養的方案,但是2到3歲的孩童卻是受教權最弱勢的一群,造成雙薪家庭極大的困擾。
羅廷瑋指出,現今因準公共化政策,放寬2至3歲可於托嬰中心就讀緩衝找幼兒園。但一般幼兒園都是8月才開學,既然法規已願意便民放寬,社會局卻表示依照法令,小孩一滿三歲需強制離開托嬰中心,因為三歲以上屬於教育局管,社會局除了能找臨時保母托顧外,對於托嬰中心僅能依法行事。
如此一來,按照規定僅有7月底以後出生的小孩,才能順利從托嬰中心銜接幼兒園,其他2至7月中的小孩都得中途離開托嬰中心,另找保姆或少數有設立幼幼班幼兒園托顧,以銜接8月才開學的幼兒園。
羅廷瑋說明,這極度不人性化的臨時收托,雖然僅有數月,但要一個未滿3歲的小小孩不斷的適應新環境,對家長、小孩及收托者,都是極度的困擾及挑戰。
羅廷瑋希望社會局與教育局應該共同研議並提報中央解決問題。像這樣完全不符合社會期待的法規,地方政府雖然跟著中央法令執法,但是對於這樣受教權的空窗期,應該設法將它完善完,也才能真正落實提高生育率的國家安全目標。
社會局回應表示,中央已召集專家學者研議修法, 但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前項托嬰中心已收托之兒童達二歲,尚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者,托嬰中心得繼續收托,其期間不得逾一年。」爰托嬰中心收托滿2歲至3歲兒童係為暫時之過渡措施,幼兒滿3歲須離開托嬰中心,社會局會請托嬰中心加強宣導,通知家長提早準備轉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