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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學區與住宅區周邊,無論白天夜晚時段,不定時傳出噪音污染。突如其來的高分貝汽車爆音,或是機具低頻聲鳴,會在日間影響校園教學品質,於深夜時分擾人清夢,弄得民眾心神不寧。雖然,台中市警局公布過今年1、2月警方的噪音車通報已有3377件,是去年同期343件的10倍。但單憑警方隨機取締通報的做法,噪音嚇阻效果似乎有限。
      
台中市議員朱暖英18日於議會專案報告質詢環保局指出,根據環保署統計從109年起,環保局噪音稽查次數,就直直落。109年時噪音稽查有8741次,110年略降為8618次,但直到110年時,就下滑到7268次。光去年就比109年,少了1473的稽查次數。

朱暖英說,車輛噪音的案件一直增加,但稽查次數卻逐年減少,難怪民眾經常向議員們,抱怨噪音取締不力。環保局長陳宏益則表示,汽車噪音來自消音器改裝,已行文環保署請求,列為重大違規行為,認為深入車輛改裝行,才能擒賊先擒王。
     
朱暖英認為光行文根本不夠,對噪音問題市府有透過「環、警、監」聯合,用機動方式,加強取締噪音車輛。但像是住宅區、學區,如果稽查次數不夠多,應在人口密集住宅區、學區噪音的汙染熱點地段,裝設定點聲音照相,強化嚇阻力道。

避免噪音車輛基於僥倖心態,和機動噪音稽查行動玩躲貓貓,根本防不勝防。朱暖英建議市府能增加定點聲音照相的數量來取締,道理如同,增加定點測速照相機一樣,改善車輛爆音,讓民眾有寧靜的環境。

環保局長陳宏益答詢表示,因應噪音車輛具高移動、不連續性、流竄不易取締特性,環保局採以移動式科技執法設備為主,隨噪音車輛常出沒地點,調整布設點位,初期如採固定式執法設備,將侷限可保護區域範圍。

盤點環保局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與環警監聯合稽查管制作業,110年與111年總規劃執行場次(聲音照相執法及環警監聯合稽查)分別為283場次及290場次,實際開罰取締數量(直接開罰、攔檢不合格及再次改裝)由110年424輛增加至111年805輛次,環保局將持續強化噪音管制作業,並積極開發簡易型監錄設備,橫向聯繫相關單位,以最快速度提升台中市管制執法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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