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彰化地院首件國民參與審判案件,由審判長周淡怡庭長、受命法官陳德池和陪席法官胡佩芬負責審理。
彰院指出,彰檢以吳嫌涉犯刑法施毒後致人於死罪嫌,今日提起公訴,本件符合國民法官法第5條第1項第2款﹁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規定,成為彰化縣首件國民參審案件。
法院說,受理後以電腦抽籤分案方式由審判長周淡怡、受命法官陳德池和陪席法官胡佩芬審理,由於被告吳嫌仍在押,檢方將被告一併移審,為避免國民法庭在審判前產生﹁預斷﹂偏見,關於羈押、交保等強制處分和證據保全,應由非國民法官專庭法官辦理,依專庭設立要點規定,由值班法官許家偉審理,經訊問後裁定續押。
承審案件合議庭,將於準備程序終結後擇日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選出6位國民法官,共同組成國民法官法庭,就本案共同審理、評議、論罪及科刑。
報社資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