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霧峰警分局於22日2時21分許接獲民眾撥打110報案,稱大里區大里路26號停車場外,有青少年聚集吸毒,並有影像可以提供,經檢視該影像發現,現場人等係於紅色自小客車後車箱上放置白色粉末,以鼻吸或滲入香菸方式點燃吸食,且見警方到場時,躲藏在車後規避警方查緝,警方依監視器捕6人,25日上午移送。
案經本分局專案小組調閱停車場內監視器畫面後發現,上開毒品案涉嫌人係分別於112年5月22日2時5分間,駕駛自小客車、租賃自小客車及普通重型機車進入該停車場內,後於22日2時48分許,分別離開停車場,經員警鍥而不捨星夜追緝邱○嘉等5男1女依序到案。
經詢問後,除該女外,其餘皆坦承施用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並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全案偵詢後採集渠等尿液,俟檢驗結果依法函請警察局行政裁罰(或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另少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臺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辦。
霧峰警分局長陳祥麟表示,吸毒一時害人一世,且身心健康也會受到影響,呼籲民眾勇敢拒絕,向毒品說不。並指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毒品,針對查獲毒品案件,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毒,以免觸法遭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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