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孩子還小,我不能倒!」3年前面臨喪夫之痛的蘇惠珊,家中4歲與6歲的年幼子女成為她繼續前進的力量,她為了撐起家計,從全職媽媽化身為現在身兼父職的職業婦女,每天在工作地與租屋處來回奔波,用忙碌來忘卻傷痛!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虎尾就業中表示,今年34歲的蘇惠珊,原在大陸福建從事珠寶銷售工作,6年前認識到大陸經商的先生,婚後便與先生一起落根雲林。
蘇惠珊的先生回台後經營餐廳,她僅需專心照料家務,未料心肌梗塞意外,瞬間奪走了先生的性命,加上夫家尚未全然接納惠珊的狀況下,只好帶著年幼子女隻身在外租屋。
離開夫家的惠珊為了撐起家計,到處奔波尋職,歷經2份政府公法救助性質工作後,仍面臨進入一般職場的考驗。
過往只有珠寶銷售工作經驗的她,想再投入服務業卻受限於肩負媽媽的角色,無法配合服務業的工作時間,只能從朝九晚五工作找起,惟缺乏熟練的電腦操作能力與行政經驗,在求職上屢屢碰壁。
在惠珊心灰意冷之際,終於今年4月由虎尾就業中心「運用職場學習及再適應」及「僱用獎助措施」,引薦惠珊到劍峰工程有限公司擔任行政助理一職,讓她一邊工作、一邊提升行政技能,並與雇主協調工作時間,讓她能兼顧接送子女。
「能先求有再求好是一種幸福!」就業中心人員前往探訪這天,惠珊還特別打扮了自己,展現出專業也自信的一面。
蘇惠珊說,對現在的工作雖不是100分滿意,卻是幫助她走向更好的歷練與歷程,她勉勵和她一樣曾感到徬徨的求職朋友,不要執著於過往,把自己歸零從新學習,才不會錯過任何一個累積能量的機會!
虎尾就業中心主任張春美指出,為協助婦女就業,勞動部於9月1日起推出「婦女再就業計畫」,適用對象包含「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日以上婦女」的本國籍婦女與新住民。
該計畫運用「自主訓練獎勵」、「就業獎勵」及「工時調整獎勵」等措施,協助婦女精進技能並回歸職場。
張主任說,婦女最高可獲得3萬元自主訓練獎勵金或3萬元就業獎勵金,另雇主如釋出調整工時職缺給婦女,也可請領每月3千元獎勵金,最長發給12個月。
即每雇用1人,雇主最高可領3.6萬元的「工時調整獎勵」,歡迎求職婦女與企業主多與各地就業中心洽詢合作。(圖/虎尾就業中心提供)
◆更多資訊歡迎洽詢虎尾就業中心05-6330422,或加入虎尾就業中心FB粉絲頁:https://reurl.cc/e95bmK、LINE@ https://lin.ee/qFPK1Hr 獲得更多求職、創業、職訓訊息,也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www.taiwanjobs.gov.tw/查詢其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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