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疫情嚴峻,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佈全國三級警戒多日,也頒布禁止室內五人以上、室外十人以上的聚會等禁令,清水區一處檳榔攤內,仍有民眾無視禁令,室內群聚十二人,經清水警分局三田所員警巡邏發現,當場蒐證後將檳榔攤內等人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室內禁止五人以上聚會,最重可處三十萬元罰款,將全案函報衛生局裁罰。
清水警分局三田所員警張智豪、吳志偉等執行巡邏時,在清水區一處檳榔攤前,見多部汽、機車停放門前,疑似群聚,經主動上前了解查看,發現該檳榔攤內共達十二人在內喝飲料聊天,看到警方上門才戴起口罩表示正準備離開,由於現場聚集人數十二人,已明顯違反全國三級警戒規定嚴禁室內五人以上聚會,警方當場蒐證後對檳榔攤與現場等人,依規定函報衛生局裁罰。
清水警分局長張啟祥表示,民眾應全力配合政府各項防疫政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等相關防疫措施,務必遵守實聯制等相關防疫規定,切勿違規群聚情形,做好個人疫工作,共同防堵疫情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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