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世昌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公告,自10月31日起,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築基地辦理增建、改建、修建或雜項執照時,得由建築師或測量技師於現場測量並簽證臨接道路條件及建築線位置未有變更後,免申請指定建築線!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考量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築基地已於建造階段指定建築線,為達簡政便民,將該類案件公告為免申請指定建築線,嘉惠市民。 台中市都發局便民服務再提升台中市政府,台中市長盧秀燕,台中市都發局李正偉局長,建築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