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已退休的翁女士穿鞋時大腳趾內側會疼痛,且第二腳趾變形,影響到穿鞋的方便性,經到成大醫院斗六分院門診,從X光看到大腳趾外翻重度變形合併第二掌趾關節脫臼,於是接受截骨矯正內固定手術。術後不但腳趾變形矯正回來,更可馬上下床走路,1個月後便能穿著鞋子帶孫子趴趴走。
成大醫院斗六分院骨科醫師張智勛指出,大腳趾外翻的原因很多,分成內生性和外因性,其中內生性有家族遺傳、天生大腳趾異形、第一跗蹠關節過動、全身韌帶鬆弛及類風濕性關節炎等。
另外因性則主要和長期穿著高跟、窄楦頭的鞋子有關。臨床上常見症狀,為大腳趾內側突出處造成穿鞋時疼痛,合併第二腳趾變形,或是走路時前腳掌腳底會疼痛。
張醫師說,針對大腳趾內側的疼痛,輔具和撐開器等已被證實無法成功治療,若改穿寬楦頭鞋子和吃消炎藥仍無法改善,就只能進行手術了。
單純的外觀變形並不是手術的適應症,只有穿鞋磨到會痛、換鞋子穿且吃消炎藥也無效,才會需要手術治療。
張醫師表示,進行「截骨矯正內固定」手術前,會先做X光檢查評估變形的角度、關節的退化及韌帶是否鬆弛,依據變形角度大小,分成輕、中、重3個等級。
建議輕度的做遠端截骨矯正內固定;中度的做近端截骨矯正內固定;重度的則需要2處截骨矯正內固定或做跗蹠關節融合手術。
其他腳趾的變形,依據外觀分成杵狀趾、錘狀趾及爪狀趾。其中杵狀趾多為外傷導致;錘狀趾較常合併大腳趾外翻發生,若變形時間較長則可能進展為爪狀趾。
如果變形還是活動性的,可先以輔具改善疼痛,若無效則需做鬆筋手術,假如變形已經固定,則需要做到關節切除術。
張醫師說,前腳掌腳底的疼痛多為足底板受傷,因大腳趾外翻後,受力從大腳趾往外移到第二蹠骨,時間久了造成疼痛、甚至腳趾變形。
一開始可先以足底輔具改善疼痛,若無效則需做截骨矯正合併足底板修補。不過前腳掌腳底疼痛須與莫頓氏神經瘤做區分,才能對症下藥緩解疼痛。
張醫師指出,過去中、重度大腳趾外翻手術,需要大傷口才能做到好的矯正,現在因醫材進步,可使用遠端截骨進行微創矯正,再配合輔具鞋的使用,開完刀便可下床行走,對生活的影響大幅降低。(圖/成大斗六分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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