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花蓮縣政府的陳情書
一、本社為玉里榮民總醫院、玉里醫院、鳳林榮民總醫院太平間合約廠商,多年來在鳳林地區、在玉里地區一直沒有辦法有適合的殯葬管理所,一 直在不合法的空隙下生活,懇求由政府來設置在玉里、鳳林地區合法的殯葬出殯場所。
二、在玉里有一家東南葬儀社(地址:花蓮縣玉里鎮城中四街73巷8號)所辦的東南會館有合法會館,如上述訴求近期無法達成,是否可租用此會館來合法辦理玉里、鳳林地區的殯葬業務,並由玉里榮民總醫院、玉里醫院、鳳林榮民總醫院來付費?只要花蓮縣縣長、花蓮縣政府民政宗教禮俗科、玉里榮民總醫院、玉里醫院、鳳林榮民總醫院同意,本社就可持續提供殯葬服務,希望能體諒本社在不合法環境下提供服務的困難。
三、依現行法規,殯葬業務需到花蓮市立殯儀館辦理,以玉里到花殯距離約一百多公里為例,長距離大體運送和來回辦理殯葬相關事務不只勞民傷財、連執行上也是窒礙難行;或由玉里鎮公所、鳳林鎮公所指定和租借場所辦理殯葬業務。
以上訴求都建立在希望在合法的條件之下,冀望花蓮縣縣長、花蓮縣政府宗教禮俗科、花蓮縣玉里鎮公所、花蓮縣鳳林鎮公所、玉里醫院、玉里榮民總醫院、鳳林榮民總醫院能同意本社所提之方案,體諒本社在不合法條件下為民眾辦理殯葬業務的困難、解除玉里、鳳林地區辦理殯辦理殯葬事宜的辛苦。
此致
花蓮縣縣長 徐榛蔚
陳情人:忠義禮儀社
負責人:廖美燕
承辦人:魏東敏
電話:(03)8323264
聯絡地址: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168號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0 日
給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的陳情書
一、本社為玉里榮民總醫院、玉里醫院、鳳林榮民總醫院太平間合約廠商,多年來在鳳林地區、在玉里地區一直沒有辦法有適合的殯葬管理所,一 直在不合法的空隙下生活,懇求由政府來設置在玉里、鳳林地區合法的殯葬出殯場所。
二、在玉里有一家東南葬儀社(地址:花蓮縣玉里鎮城中四街73巷8號)所辦的東南會館有合法會館,如上述訴求近期無法達成,是否可租用此會館來合法辦理玉里、鳳林地區的殯葬業務,並由玉里榮民總醫院、玉里醫院、鳳林榮民總醫院來付費?只要花蓮縣縣長、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玉里榮民總醫院、玉里醫院、鳳林榮民總醫院同意本社就可持續提供殯葬服務,希望能體諒本社在不合法環境下提供服務的困難。
三、依現行法規,殯葬業務需到花蓮市立殯儀館辦理,以玉里到花殯距離約一百多公里為例,長距離大體運送和來回辦理殯葬相關事務不只勞民傷財、連執行上也是窒礙難行;或由玉里鎮公所、鳳林鎮公所指定和租借場所辦理殯葬業務。
以上述求都建立在希望在合法的條件之下,冀望花蓮縣縣長、花蓮縣政府宗教禮俗科、花蓮縣玉里鎮公所、花蓮縣鳳林鎮公所、玉里醫院、玉里榮民醫院、鳳林榮民醫院能同意本社所提之方案,體諒本社在不合法條件下為民眾辦理殯葬業務的困難、解除玉里、鳳林地區辦理殯辦理殯葬事宜的辛苦。
此致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
陳情人:忠義禮儀社
負責人:廖美燕
承辦人:魏東敏
電話:(03)8323264
聯絡地址: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168號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0 日
給玉里醫院的陳 情 書
一、本社為玉里醫院太平間合約廠商,在玉里醫院因現無合法的殯葬出殯場所,玉里醫院太平間目前只能接受大體冰存業務,不能出殯,懇請同意將本社與貴醫院所立出殯合約內品項刪除。
二、玉里地區因無合法殯葬出殯場所,現處理貴院過世院民大體只能由不合法的會館出殯,在執行上有困難或由醫院指定一場所,我們來搭棚子辦理再辦公奠出殯事宜。
三、在玉里有一家東南葬儀社(地址:花蓮縣玉里鎮城中四街73巷8號)有合法會館,請醫院查明是否可辦理殯葬業務,如有殯葬需求可委託東南葬儀社辦理。
此致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院長
陳情人:忠義禮儀社
負責人:廖美燕
承辦人:魏東敏
電話:(03)8323264
聯絡地址: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168號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9 日
給玉里鎮公所的陳 情 書
一、本社為玉里榮民總醫院、玉里醫院、鳳林榮民總醫院太平間合約廠商,多年來在鳳林地區、在玉里地區一直沒有辦法有適合的殯葬管理所,一 直在不合法的空隙下生活,懇求由政府來設置在玉里、鳳林地區合法的殯葬出殯場所。
二、在玉里有一家東南葬儀社(地址:花蓮縣玉里鎮城中四街73巷8號)所辦的東南會館有合法會館,如上述訴求近期無法達成,是否可租用此會館來合法辦理玉里、鳳林地區的殯葬業務,並由玉里榮民總醫院、玉里醫院、鳳林榮民總醫院來付費?只要花蓮縣縣長、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玉里榮民醫院、玉里醫院、鳳林榮民醫院同意本社就可持續提供殯葬服務,希望能體諒本社在不合法環境下提供服務的困難。
三、依現行法規,殯葬業務需到花蓮市立殯儀館辦理,以玉里到花殯距離約一百多公里為例,長距離大體運送和來回辦理殯葬相關事務不只勞民傷財、連執行上也是窒礙難行;或由玉里鎮公所、鳳林鎮公所指定和租借場所辦理殯葬業務。
以上述求都建立在希望在合法的條件之下,冀望花蓮縣縣長、花蓮縣政府宗教禮俗科、花蓮縣玉里鎮公所、花蓮縣鳳林鎮公所、玉里醫院、玉里榮民總醫院、鳳林榮民總醫院能同意本社所提之方案,體諒本社在不合法條件下為民眾辦理殯葬業務的困難、解除玉里、鳳林地區辦理殯辦理殯葬事宜的辛苦。
此致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鎮長
陳情人:忠義禮儀社
負責人:廖美燕
承辦人:魏東敏
電話:(03)8323264
聯絡地址: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168號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0 日
給鳳林鎮公所的陳情書
一、本社為玉里榮民總醫院、玉里醫院、鳳林榮民總醫院太平間合約廠商,多年來在鳳林地區、在玉里地區一直沒有辦法有適合的殯葬管理所,一 直在不合法的空隙下生活,懇求由政府來設置在玉里、鳳林地區合法的殯葬出殯場所。
二、在玉里有一家東南葬儀社(地址:花蓮縣玉里鎮城中四街73巷8號)所辦的東南會館有合法會館,如上述訴求近期無法達成,是否可租用此會館來合法辦理玉里、鳳林地區的殯葬業務,並由玉里榮民總醫院、玉里醫院、鳳林榮民總醫院來付費?只要花蓮縣縣長、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玉里榮民總醫院、玉里醫院、鳳林榮民總醫院同意,本社就可持續提供殯葬服務,希望能體諒本社在不合法環境下提供服務的困難。
三、依現行法規,殯葬業務需到花蓮市立殯儀館辦理,以玉里到花殯距離約一百多公里為例,長距離大體運送和來回辦理殯葬相關事務不只勞民傷財、連執行上也是窒礙難行;或由玉里鎮公所、鳳林鎮公所指定和租借場所辦理殯葬業務。
以上述求都建立在希望在合法的條件之下,冀望花蓮縣縣長、花蓮縣政府宗教禮俗科、花蓮縣玉里鎮公所、花蓮縣鳳林鎮公所、玉里醫院、玉里醫院、鳳林榮民總醫院能同意本社所提之方案,體諒本社在不合法條件下為民眾辦理殯葬業務的困難、解除玉里、鳳林地區辦理殯辦理殯葬事宜的辛苦。
此致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 鎮長
陳情人:忠義禮儀社
負責人:廖美燕
承辦人:魏東敏
電話:(03)8323264
聯絡地址:花蓮縣花蓮市中華路168號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