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候選人張美慧的宣傳車,112年12/28日在花蓮市區撞死一名婦人,案發後張美慧對社會公開道歉,並說肇事的是來自臺東的弱勢家庭「工讀生」,不過《上報》1/11日掌握情資踢爆,該駕駛該車的並非工讀生,而是一名黑幫份子,不只曾涉殺人未遂遭判刑3年,更曾因涉及毒品、傷害等案遭羈押5次。
《上報》調查,無照開車撞死婦人的藍姓男子,曾涉毒品、毀損、殺人未遂等案件,但他犯下大多案件時都還是未成年,因此判決出爐時都會依法隱匿其姓名,讓外人難以查詢其背景;經查詢,藍男在2020年曾涉犯殺人未遂,一審在去年11月判他3年有期徒刑。
張美慧案發後曾經發布新聞稿說,該人員為競總計時人力,年僅19歲,來自單親弱勢家庭,隻身由台東前來花蓮謀生,競總考量其無力負擔賠償,且年紀尚輕,故由競總全力協助對家屬後續事宜,並充分關心人員心理狀態。該人員工作內容非駕駛,當日臨時受指揮移車,競總基於信任未查核,事後發現該員僅持有學習駕照,實屬競總疏失。團隊多次強調,負起全責且絕不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