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鎮長龔文俊賄選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六年,鎮長民事部分一審判選當選無效案,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15日二審大逆轉,將一審判決廢棄,駁回法官一審判決,改判當選有效。
玉里鎮長龔文俊(62歲)是國民黨籍,111年競選鎮長期間,涉嫌贈送原住民部落豬肉期約賄選,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112年6月27日判決他當選無效,花蓮地方法院112年8月3日依《選舉罷免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6年,龔文俊8月17日在簡燦賢律師事務所,以「找回尊嚴,證明清白」為題,召開上訴記者會喊冤。
「找回尊嚴,證明清白」全文如下:
龔文俊從事養豬事業近40年,數十年來為了避免浪費經常會將腳受傷、體重不足等沒有出售經濟價值的傷殘豬隻送給有需要的人,所送的人遍及各地並不限於玉里鎮人,這種避免浪費的行為在過去均無任何問題,但是在這次的鎮長選舉中卻被一審法官誤解成是在賄選買票,實在是十分冤枉。
在偵辦此案的過程中,所有接受偵詢的幾十位證人,均被問及是否接受或知道被告(龔文俊)有無送茶葉或高價禮品作為賄選代金?然所有被詢問的證人均證述並無此事,就連檢調單位監聽龔文俊9個多月中,也沒有監聽到任何有關龔文俊有送人任何禮品或金錢買票的事情。
經過9個多月監聽結果,檢調單位及法院竟然最後是以龔文俊曾經提供人一頭無經濟價值的傷殘豬隻及兩顆提供實驗的豬頭,以及龔文俊曾經打電話詢問是否有人可以幫忙處理受傷的豬隻,來認定龔文俊想要用這些無價值的傷殘豬隻來買票,讓人覺得離譜至極。我龔文俊經營養豬場及肉品合作社多年,如果真的要買票,多的是健康的豬隻與肉品禮盒可用,怎麼會落魄到需要用傷殘的豬隻來買票呢?真的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自111年12月25日至今日,許多關懷文俊以及相信支持文俊的鄉親朋友們均對我加油打氣,文俊再次感謝你們的肯定和支持,除了不負你們的疼愛,文俊一定會上訴來找回清白,祈願二審法院能盡快釐清事實,還文俊清白,讓文俊與鄉親共同為玉里的未來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