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貫徹酒駕零容忍,法務部彰化執行分署今(31)日同步實施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專案,以查封祖產為手段,讓積欠11萬餘元我款的溪州鄉鄭姓男子家人,出面代為繳清。
彰化分署發言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江佳蓉說,春節將至,民眾年終尾牙餐敘頻繁,酒駕機率恐會相對增加,不少駕駛人抱著僥倖心理酒駕上路,萬一出事,不知道會造成多少無辜路人受害,多少幸福家庭也因此天倫夢碎。
江佳蓉說,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遏止酒駕事件一再發生,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令全國13處執行分署,113 年1月15 日起至1月31日,展開為期半個月第4波專案執行,31日同步實施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專案,以宣示反酒駕決心,確保用路安全。
住溪州鄉鄭姓男子,在107年2月間因5年內駕車酒測,酒精濃度逾規定標準2次以上,經桃園市政府裁罰9萬元,吊銷駕照,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111年底移送機關檢附執行憑證,再移彰化分署執行,鄭未在傳繳期限內繳納,分署於112年查封鄭男位在溪州鄉的2筆土地,專案執行期間至鄭住家執行時,鄭的親戚表示,鄭長年住在桃園,無謀生能力,靠小孩撫養,經連繫後,不動產共有人,即鄭的兄弟,願意替鄭處理。隔日,鄭的大嫂即至分署將酒駕罰鍰9萬元和健保費、地價稅等共計11萬餘元全數繳清。
鄭的大嫂表示,被查封的土地為祖產,有鄭家祖厝,避免祖產被拍賣,乃代繳清,希望撤銷不動產查封。
彰化分署表示,110年11月15日滯欠酒(毒)駕罰鍰專案執行迄今,已徵起的金額達2429萬餘元,分署適時發布成功執行酒駕罰鍰案件新聞,藉由媒體報導,彰顯公權力執行,強化守法意識。
專案有期間,但執行不中斷,分署持續進行滯欠酒駕罰鍰案件執行,以維交通正義和用路人安全,讓酒駕有「痛感」,對交通安全也「有感」。
分署呼籲尾牙和年節跑攤飲酒之前,要為自己和他人安全設想,勿酒後駕車,可請代駕或朋友接送,記住「醉不上道」,才能平安快樂過好年。
報社資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