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日前分別接獲轄內兩位民眾報案,稱自小客車及屋內新台幣2萬6000元遭竊,經鷹眼小組調閱監視器發現兩處案發地均出現同特徵之兩名男子出沒,並將遭竊自小客車棄置富田郵局前,再由另部租賃小客車接應離開案發地點。
經查租賃人為林姓犯嫌,專案小組持拘票及搜索票前往林嫌工作處所拘獲到案,林嫌稱未參與行竊及不知案情,惟林嫌證稱渠承租之租賃車交予邵嫌與不明犯嫌使用,同時警方查獲林嫌持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並循線於海岸路查獲邵嫌,邵嫌夥同另名犯嫌坦承涉犯花蓮地區3起汽車、住宅竊盜案,為防止逃亡、勾串證人及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建請邵嫌聲押禁見獲准,警方持續追緝其他漏網之魚,以釐清案情。
鳳林分局表示,呼籲民眾勿因一時貪念觸法,任何挑戰公權力之行為,必定依法究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