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特派員張柏東/花蓮縣報導 現場 持用的無效卡 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志學派出所於3月16日接獲報案,一名駕駛到加油站加95無鉛汽油,待駕駛交付信用卡後,員工告知駕駛此卡為無效卡,不料對方竟重踩油門駛離現場。 加油站員工見此情形,於是向志學派出所報案,員警獲報立即調閱周遭監視器,並同時向該車租車公司確認駕駛人身分,查出承租人為一名22歲陳姓男子,經調閱監視器鎖定車輛行經路線,於3月18日在壽豐鄉鹽寮村攔獲陳姓男駕駛。 經警詢後,陳男對犯行坦承不諱,全案依涉嫌刑法詐欺罪嫌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