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鳳林鎮某餐廳3/30日13時13分許,至縣警局鳳林分局鳳林派出所報案,表示接獲歹徒電子郵件恐嚇信在餐廳內放置爆裂物,要求餐廳16時前備妥新臺幣一千萬元,否則引爆炸彈。
分局獲報立即啟動緊急應變小組,同步通知刑事局防爆小組、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鑑識科等到場;現場經過應變小組及刑事局防爆小組針對餐廳逐層實施安全檢查後,並未發現可疑物品或爆裂物,相關恐嚇信件續由刑警大隊追查郵件IP位置中。
警方呼籲,如果發現或接獲可疑郵件或物品,應立即報警並遠離現場,切勿輕信恐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