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位於地震板塊能量聚合的前線,每年平均地震次數約佔全台灣的四分之一。此外,花蓮東臨太平洋,每年颱風季首當其衝面臨颱風侵襲。在過去八年間,花蓮先後經歷了三起大規模致災的地震,引發各界對現行政府體制是否足以應對複合型災難的討論。
花蓮縣議員魏嘉賢指出,台灣的災害防救體系長期以來屢遭學界質疑,與美國、日本等國相比,制度上存在先天的缺陷。主要原因在於,台灣的災害防救體系是「災因導向設計」,導致分工支離破碎,缺乏戰略、作業和戰術三層級架構的統合。各主管機關間的災害管理權限常因分配不當,進而在災害發生時無法有效進行協調與控管。
美國設有「聯邦緊急應變管理總署」(FEMA),日本內閣府則設有「防災擔當大臣」並統轄相關防災組織,其地方政府也多設有「防災」相關課室。魏嘉賢表示,防災制度先進的各國,幾乎將防災業務獨立於消防業務之外,原因在於消防並不等同於防災。防災是一項具有總體性、統一性並跨領域的工作。
他指出,目前花蓮的防災業務雖多由消防局辦理,但由於消防局的位階與其他局處平行,因此難以統合相關力量。舉例而言,警察局設有民防、義警、巡守隊,消防局有義消、防災士、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社會處有災害關懷志工隊,甚至連文化局都有防災社區的相關業務。儘管災害發生時會開設災害應變中心,但仍常出現各自為政,難以形成有效的統合力量來應對災害的問題。
魏嘉賢表示,縣政府應研議設立一個獨立單位來主持防災業務。這個單位在平時應具備防災研究及政策擬定的能力,並整合及訓練民防體系,統合通信及指揮體系進行備災等研究及準備工作。而當災難發生時,災害應變中心就由該單位主責開設,以協助首長指揮各局處進行災害應變。唯有如此,我們才能有效應對災害,保障民眾的安全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