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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國土計畫法將於明年5月1日正式實施,縣議員李明哲今天(4日)議會總質詢時提出針對國土計畫法實施後,新設立的檢舉獎金制度可能引發大亂象,建議該法應至少暫緩2年實施,並刪除檢舉獎金設置。
 
縣長張麗善答詢強調,農民看天吃飯,辛勤耕作,一旦農地被檢舉違規使用後,將被裁罰高額罰款,農地在使用上受到相當嚴苛規範。
 
因此縣府相關局處將針對檢舉獎金制度,對農民的影響進行通盤分析,並向中央嚴正表達縣府立場,務必確保農民權益。
 
縣議員李明哲質詢說,目前警政署已針對交通違規案件取消檢舉獎金,但未來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卻將同步新增檢舉獎金制度,明顯違反時代潮流!
 
國土計畫法實施前,民眾依「區域計畫法」針對土地違規使用檢舉無檢舉獎金;但國土計畫法上路後,依該法第40條第1項所訂「檢舉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獎勵辦法」(草案),檢舉非位於國家公園或都市計畫內土地的違規使用,檢舉獎金3千元~5萬元不等。
 
李議員表示,以目前科技發達程度,例如以航照圖比照變異點,非常容易發現任何一宗土地違規或違法使用情形,他建議不應設檢舉獎金,否則將造成民眾之間的紛爭、猜忌或對立!
 
張縣長表示,依目前區域計畫法規定,民眾檢舉沒有檢舉獎金,但國土計畫法上路後,一旦有人利用空拍檢舉裁罰地主,可能造成檢舉達人大量檢舉亂象,破壞農村純樸善良風氣,甚至造成農民必須繳納鉅額罰款。
 
對此,中央部會曾解釋農地違規使用,雖訂有分類分級裁罰標準,但未來仍會視個案違法情節依法裁處,2公頃以上的大型開發案,才會視違規情節適用30萬以上罰金。
 
「檢舉獎金制度對農民相當不公平!」張縣長說,但對農民來說,這是非常大的負擔也不堪負荷,縣府希望不要有檢舉達人的情事發生,一旦農民違規,應比照現行的區域計畫法給予懲處,農民看天吃飯,不應用過度嚴苛且高額罰款來懲罰。
 
張縣長強調,針對國土計畫法上路以後,對農民有哪些太嚴苛且不合理規範,縣府相關局處會妥善研擬對策,並向中央盡力爭取修正法條,以保障全縣農民權益。(圖/縣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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