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特派員張柏東/花蓮縣報導 逮捕 花蓮縣警局花蓮分局113年6月4日晚間8時許接獲報案,指稱1輛自小客車行經花蓮市某民宅時,車內駕駛手持鎮暴槍朝被害人射擊,隨即駕車逃逸,導致被害人手部受傷,經送醫診治後,所幸並無大礙。 花蓮分局旋即啟動鷹眼小組,於案發2小時內緝獲2名涉嫌人到案說明,並起獲犯案用鎮暴槍1把、瓦斯鋼瓶48瓶及鎮暴彈丸281顆,全案依恐嚇及傷害罪嫌函送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分局呼籲:民眾應理性處理私人糾紛,勿以暴力方式傷人,若有任何違法情事,警方勢必強勢執法偵辦,絕不容許任何暴力案件影響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