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因應凱米颱風侵襲,造成本縣縣民財產損失,為減輕縣民負擔,縣府經管縣有非公用不動產承租人免經申請,即減收113年度第2期2成應收租金。 縣府財政處表示,為協助本縣受到凱米颱風災害影響之縣有耕地、養地、農作地、畜牧地、養殖地及基地(不含標租)承租戶度過風災衝擊,儘速重建家園,113年度第2期(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應收租金減收2成,該地租減收機制,由縣府直接辦理租金減免事宜,無須承租人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