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銘/高雄報導】仁武警分局陳姓員警與租賃、代辦業者合謀,讓租車業者被扣牌的車輛得以提早「重新」上路,半年內讓車行爽賺711萬,陳姓員警也賺到開單績效,雄檢(20)偵結後依圖利罪起訴陳員和11位業者。
檢方指出,陳姓員警任職仁武警分局仁武派出所時,與熟悉的林姓、李姓租車業者勾結,利用「吊牌」漏洞,將已被扣牌的車輛停在特定地點,等到陳姓警員上班巡邏時,前往停車位置開出「未依規定懸掛車牌行駛」、「吊扣牌照期間行駛」等罰單,讓車子被「吊銷」牌照。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如有超速等危險駕駛情形,需「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但車輛如果未懸掛車牌或使用其他牌照,在吊扣期間行駛,警方則可裁罰並「吊銷」汽車牌照。當汽車牌照被「吊銷」後,車主可另行驗車後重新申請牌照上路,形同讓吊扣牌照的車輛提早復活。
陳員與林姓、李姓租車業者合作,從2021年11月起至隔年3月間,成功助14輛車起死回生,以吊牌期間每天損失2000元至3000元不等租車費計算,提早上路共讓業者額外「多賺」711萬餘元。
此外,若有車主想要提早重新領牌,只要向代辦業者付出1至2萬多元,代辦業者就會請陳姓員警幫忙,用同樣的手法讓車輛重領牌照,半年內協助9名代辦業者獲利27萬餘元。
檢廉去年7月發動搜索,帶回陳姓員警等多人到案,陳員坦承認識林姓、李姓業者,但事後又改口稱沒有圖利他們;林姓、李姓租賃業者則坦承認識陳員,還供出執行前,會跟陳員確認執勤時間,讓陳員可以順利開單。檢方認定陳姓員警涉犯圖利罪,今偵結起訴,其他涉案11名業者也都列為圖利罪共犯,但因其中9人在偵查中自白,檢方起訴後建請法院酌減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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